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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作者: 来源:翠屏编辑部  时间:2015-9-19 22:45:14 点击:

    为了维护翠屏文学网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形成良好的文学创作与阅读氛围,引导广大会员健康的交流与沟通,特制定本投稿须知,所有在本站注册的作者需共同遵守。为了方便在本网站的文学创作、投稿和交流,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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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是指按照翠屏文学网注册程序完成笔名(即会员名)注册的会员。作者在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翠屏文学网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将失去其作品被推荐到传统媒体发表和翠屏文学网稿酬支付的机会。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是指向翠屏文学网网站投稿。

   审稿是指翠屏文学网各栏目的责任编辑对作者所投的稿件进行审核。

   发表是指在翠屏文学网网站和相关的传统纸质媒体、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作者投稿

   1、为防止笔名重复和保存投稿原始记录,第一次投稿前作者必须先注册笔名,然后使用注册成功的笔名和密码(或称口令)在翠屏文学网网站会员中心的投稿页面进行投稿。如果忘记密码,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或直接联系本站管理员找回密码。

   2、翠屏文学网网站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投稿者必须是作者本人。翠屏文学网网站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或转贴)的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

   4、文字作品作者(每个笔名)每天限投稿六篇,底稿自留。作品篇幅不宜太短,除诗词外,其他文体最好不要少于500字。投稿应遵守有关排版规则,如空格和分段。


  
 5、作者投稿成功,若作者发现作品超过二天仍未见编发,建议作者立即用站内短消息或QQ会员群等形式与相关栏目编辑联系,查询时请提供会员名和文章标题。   


 
   6、第一次注册并登陆网站后,或者如果您的信息日后有所变更,请您及时填写或修改您的相关信息,如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码等,以便当你的作品被我们成功向媒体(报刊或杂志)推荐发表后,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将稿费顺利、快速的支付给你,更好地为您服务!

   三、审稿和发表

   1、一般情况下,翠屏文学网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各栏目责任编辑对每一篇作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审阅,然后决定是否发表。审阅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假如作者在投稿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见编发,可能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
 
   a.
投稿时正遇法定节假日或近期投稿量激增,审稿相应推迟;
 
   b.
发表的作品内容违返本网站规定或严重影响翠屏文学网网站正常运作,编辑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将文章删除或锁定。
 
  

c. 该作品不宜在该网站发表,作者可另行处理,网站不做另行通知。

   2、作品发表要求:较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文章编排整齐有理,版面清晰,符合所投栏目性质和体裁。翠屏文学网网站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

   3、翠屏文学网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将已发表稿件随时撤销和删除的权力。

 

四、排版规则(不按规则排版,稿件将不被采用)查看更详细的排版规则:

   1
、每一段落开头空两格全角汉字的位置。段落间除非有上下文意思的大转折大跳跃,否则尽量不要有空行。段内换行应为软回车,即不按回车键的自然换行;另起一段应为硬回车,即按回车键产生的分段。

   2
、文章内如果有分章节,一般采用汉字“一、二、三、四……”标识,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只要全篇前后一致即可。小标题和章节数及文章写作日期也请空两格全角汉字的位置,并和上下文适当分行。

   3
、请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标点符号一律为全角符号,占用一个汉字的位置。行首除了双引号、单引号、书名号、单括号、破折号,请勿使用其它标点符号。

   4
、数字和英文字母一律为半角。

 

五、关于稿酬

   1
、作者在翠屏文学网网站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但征文、评优获奖作品或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翠屏文学网将支付稿酬,以鼓励作者创作。
  
   2
、从翠屏文学网网站选用作品的传统媒体或网络媒体应当依法向作品的原作者支付或通过翠屏文学网网站转交稿酬。
 
 
   六、关于权限

1、凡在翠屏文学网发表的作品,任何组织、媒体或个人在未经原作者及翠屏文学网同意下,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者以其他方式复制本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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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剽窃、抄袭

   1
、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
、翠屏文学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翠屏文学网网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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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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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向翠屏文学网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翠屏文学网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翠屏文学网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的作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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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文学网  编辑部

 

20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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