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进程,进一步提升延安城市品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特举办“中山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延安市创文办 延安市文明办 延安日报社 延安广播电视台
延安市文联
二、协办单位
宝塔区创文办 宝塔区文明办 宝塔区文联
三、承办单位
延安市图书馆 延安中山图书馆学会
四、征文主题
文明、创建、和谐
五、征文内容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家谈”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
2、从不同侧面用不同的方式阐述文明创建与和谐美丽延安的关系及个人见解。
3、叙写文明创建故事,抒发和谐家园情怀,讲述文明创建的历程,记录城市、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小区、邻里、家庭各个层面人与人之间发人深省、感人至深的故事。
4、抨击不文明现象,述评对文明创建的体会。
六、征稿事项
1、体裁不限(诗歌、戏剧除外)。要求文笔流畅,情感真实、主题鲜明、寓意深远。字数2000-5000,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公开曝光。
2、投稿人身份、年龄、户籍地不限,投稿篇数不限。
3、征文办公室设在延安市图书馆。
4、来稿请在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联系方式,自由职业者须注明地址、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467709444@qq.com或寄送至延安市图书馆阅读推广部办公室,联系人:薛海艳;联系电话:8216089,来稿须在信封上注明“中山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征文字样。
5、征稿日期: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11月30日。来稿经专家评审组初审入围后,依次分期刊登。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其他入围的作品均为优秀参与奖。
八、评奖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作品的真实性、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主办方将聘请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来稿首先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分期刊发在延安报专栏上,再在入围的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他入围的作品均为优秀参与奖。
九、特别说明
1、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原创作者所有。
2、主办方有权在其他场合刊登、使用获奖稿件,并不再向原创作者支付稿酬。
3、作者文责自负,作品真实性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安市图书馆、延安中山图书馆学会负责解释。
延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安市图书馆
2016年6月20日